伴隨房價高漲,新竹市長林智堅12月26日宣布,推動課徵囤房稅政策,將不影響自住用房屋且不轉嫁房客。
針對非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採差別稅率,5戶以下稅率從1.5%調漲為2.4%,6戶以上稅率則從1.5%調漲為3.6%,預計2023年開徵(囤房稅率同新竹縣),93.77%戶都不受影響,影響戶數推估約有1.4萬戶,將為市府增加5,154萬元囤房稅收。
新竹市是全國人口最年輕化的都市,伴隨園區發展,許多年輕人都有購屋的剛性需求。但近年房地產價格飆漲,一般民眾難以負擔,為促使房價合理,將對持有新竹市非自住用房屋者,按持有戶數多寡訂定差別稅率,以實現居住正義。
囤房稅政策僅針對非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做調整,目前新竹市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為1.2%,以自然人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為限。
另一方面,為避免對非以囤房為目的房屋造成傷害或轉嫁租屋者,以下7種非自住用房屋不具囤房性質,仍按單一稅率1.5%稅率課徵:
1、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
2、經勞工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文件之勞工宿舍
3、BOT學生宿舍
4、公同共有房屋
5、起造人持有空置待銷住家用房屋,於起課3年內未出售者
6、營利事業專供員工停車使用之停車場
7、出租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者(包含社會住宅)
新竹市長林智堅表示,非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採差別稅率方案,預計2022年上半年送市議會審議,若順利通過,將在同年7月1日施行,最快2023年房屋稅開徵適用。
⭐其他參考資訊:【囤房稅】新竹縣囤房稅最快2022年7月上路,影響非自住1.3萬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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